2013年5月20日,方某与A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A公司将其厂区熔铸、挤压车间主体工程发包给方某施工。在工程建设期间,A公司欲以在建工程为抵押向B银行申请贷款,方某向B银行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在工程款范围内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下简称优先受偿权)。
张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婚姻存续期间,张某与王某存在情人关系。2020年至2024年,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累计向王某转账30余万元。同一时期,王某向张某转账5万余元,实际收取张某转账...
原告是某企业的债权人,在起诉该企业并且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后发现该企业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于2021年5月10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公司犯罪,首先想到的是法定代表人会不会因此坐牢。下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将结合具体案例,为大家详细解读
周某曾任职于某广告公司,担任销售主任一职,主要负责媒体广告的销售、执行与管理工作。2019年2月,周某作为公司签约代表,与某饮料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发布合同。本以为这是一次互利共赢的合作,却不料随着合同履行...
在日常生活里,合同无处不在,一旦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通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但要是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精神损害,违约方是否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呢?
据“荔枝新闻”报道,2023年9月,江苏的申某在网上结识了女子李某,恋爱期间,申某出手十分阔绰。但2024年初,申某任职的公司效益下滑,好几个月发不出工资,为维持“富贵”人设,其偷女友的金器变卖,先后5次一共盗窃了七件金器,变卖得款5万多元。得到的赃款又再次用于女友花...
2008年1月15日,李某向赵某借款,约定李某将其名下某处地产抵押给赵某,并在公证处进行抵押登记,担保数额为20万元。2010年2月22日,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载明“被申请执行人(李某)尚欠(赵某)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利息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023年8月,王老太因一场交通事故不幸离世。此前,王老太的丈夫已于2015年因病去世,二儿子李二也在2022年因病离开人世,留下儿子李清。事故发生后,大儿子李大作为王老太的直系亲属,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获得了60万元的赔偿款(医疗费除外)。
ABC公司是位于江苏的一家企业,张某为ABC公司的员工。2023年,张某享有4天带薪年假,根据ABC公司制度,张某额外享受公司假5天。该年度张某共休假5天,其中1天系加班调休,实际休假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