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A县的甲常住北京做生意。北京的乙做工程需要资金,借甲现金20万元,乙给甲出具了借条。丙是甲的侄儿,住四川A县
建设工程案件中,当事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取得胜诉结果并非难事,按理说工程款回款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然而现实情况却往往令人失望,很多当事人在胜诉后却无法取得回款。这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对工程款进行保全和执行缺乏足够的重视
唐某于2021年4月入职A公司,担任相关管理工作。2023年8月起任职业务员,负责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业务来往及收取货款。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唐某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个人微信账户收取刘某、黄某等6家客户的货款475028.9元。但黄某均未将上述货款交回A公...
张甲把车停在某宿舍楼前坪,不料当晚狂风四起,大风将楼顶的遮雨棚吹落,将张甲的车辆砸坏。张甲将该楼栋一共4层8户人家全部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小王与妻子于2018年结婚,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此时老王夫妇持小王手写的借条将小王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偿还借款100万元。原因是2019年小王夫妇购买新房时的首付款100万,是老王夫妇出的。
某煤公司原股东为某矿业集团、李某,分别占股70%、30%。2010年10月12日,李某与某矿业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李某将其持有的股权以2,764.19万元的价款转让给了某矿业集团。
张某入职A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薪资为底薪+绩效工资(绩效按月度考核标准发放)。之后,A公司将公司规章制度告知张某,其中《员工手册》规定:员工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为D,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
Z公司的原始股东为自然人A、B、C,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于2030年12月30日前缴足,其中,A认缴出资30万元,B认缴出资35万元,C认缴出资35万元。
2009年2月13日邓某与夏某结婚,婚后不久便购买了一处房产。2022年1月13日,邓某向石某借款2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于2022年12月13日还清。到期后,邓某却分文未还。
据“红星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典型为某独子贷款数百万买房后去世,失独母亲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法院会如何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