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李某甲与前男友赵某某因琐事发生激烈争执,情绪激动的李某甲多次动手殴打赵某某。目睹这一幕的表姐李某乙,出于制止冲突升级的善意,立即上前进行劝阻。
然而在混乱的拉扯中,赵某某不慎将劝架的李某乙推倒,导致其身体受伤。
事后,李某乙因受伤产生的医疗等费用与赵某某协商未果,遂将赵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李某甲则被列为第三人。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赵某某与第三人李某甲分别对原告李某乙的合理损失承担45%和55%的赔偿责任。
鉴于原告李某乙自愿放弃要求李某甲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赵某某按照45%的责任比例,向李某乙支付各项损失赔偿款1200余元。
法律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法院审理认为,好意劝架行为具有鲜明的社会价值,它是维护公共秩序的正当举动,彰显了邻里互助、友善处事的传统美德,理应得到法律保护与道德褒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过错责任原则成为本案裁判的核心法律依据。
从过错认定来看,被告赵某某在冲突中未能保持冷静,其推倒劝架者的行为直接造成损害结果,存在明显过错;第三人李某甲作为冲突的主动发起方,多次动手殴打对方引发混乱局面,对损害的发生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院结合双方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强度、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了45%与55%的责任比例,既体现了对侵权行为的否定评价,也彰显了“谁过错、谁担责”的司法原则。
笔者寄语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深刻的引导意义。它清晰地传递出法律对善意行为的有力支持 —— 当我们挺身而出制止冲突时,法律将为这份勇气保驾护航。
同时也警示所有人:在人际交往中保持理性克制至关重要,任何因冲动引发的冲突,不仅可能伤害他人,自身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生活中难免遇到矛盾纠纷,愿我们都能以冷静态度化解分歧,更愿社会中多一些像李某乙这样的善意之举。当法律为美德撑腰,当理性战胜冲动,才能构建起更和谐友善的社会关系。每一个人都应牢记:你的每一次冷静克制,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保护;每一次善意援手,都在为社会文明添砖加瓦。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