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能否以“合同约定专款专用”为由,要求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


  •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2025-06-23 浏览量: 179
  • 案情回顾

       法院于2017年10月30日判决:A公司郑某支付工程款271.6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B公司在欠付A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郑某于2018年3月1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院裁定冻结、划拨、扣留、提取A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收入274.556万元;冻结、划拨、扣留、提取B公司欠付A公司工程价款220.875万元的银行存款。2018年8月1日,直接银行扣划B公司账户存款203.29万元。

    案外人陈某某却提起执行异议,称2017年5月10日,C公司B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分包给B公司后B公司又陈某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将该工程承包给陈某某,项目工程款专款专用2018年6月27日,C公司B公司账户转款200万元,用途注明案涉工程款,该款法院予以冻结。

    陈某某认为自己是该笔工程款的实际所有人,B公司并非该笔工程款的实际所有人,请求中止执行对B公司基本账户中的200万元资金的查封

    案件结果

    法院裁定驳回陈某某的异议请求。

    法律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一、合同相对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指的是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受到合同约定效力的约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法律将强制其履行,并接受违约责任的制裁。

    因此,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方面是说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的法律上的拘束力,另一方面是不履行合同时法律基于合同而保护当事人的债权。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是有限度的,即只对合同当事人发生,对合同以外的人不发生法律拘束力。这就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对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可扩张到合同当事人之外的其他民事主体的准则。

    例如,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丙不得直接要求甲履行交货义务。合同相对性原则主要指主体相对性合同权利义务仅约束签约双方,第三人既不承担合同义务,也不享有合同权利内容相对性合同约定仅适用于当事人,不得为第三人设定义务责任相对性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追究,第三人无需对合同违约承担责任。

    本案中,B公司陈某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将工程承包给陈某某。该协议属于B公司与陈某某的双方行为,仅在双方之间产生效力,虽然合同约定了项目工程款专款专用,但陈某某合同一方当事人,其权利主张需受限于合同相对性原则。

    陈某某主张自己是B公司基本账户中的200万元实际所有人,本质是试图以内部关系对抗外部债权执行,这与合同相对性原则冲突。

    二、内部约定不对外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本案中,B公司将从某地工程以内部承包方式承包给陈某某B公司C公司B公司陈某某分别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B公司C公司B公司陈某某之间分别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郑某A公司B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A公司B公司未按判决履行义务,郑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据生效判决冻结B公司账户内 200 万元资金,该资金因登记在B公司名下,在法律上视为B公司财产依法对B公司名下账户采取执行措施,符合法律依据

    陈某某主张C公司汇入B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归其所有,并以此为由要求排除执行,突破了合同相对性,陈某某与B公司内部约定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对外发生效力,因此其异议申请缺乏法律依据,应当依法驳回

    律师寄语

    案外人以被查封账户是借用为由请求排除强制执行,在一般情况下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只有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才存在排除强制执行的可能性。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主要是指,法律或行政法规等明确特殊账户有专款专用的安排,实质上不属于开户人所有,经法定程序可以解除冻结相应款项。如以相关基金会、政府监管账户名义开立的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账户等。

    本所通过对上述案例的解读,能给债权人提供学习渠道,只有这样,后续遇到类似纠纷才能够游刃有余,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权益!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