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张某居住在花园小区1号楼3单元701,李某居住在同一单元的801,二人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李某在自家客厅的阳台搭建了自动喂食器、自动饮水器及喂鸟架,引来大量小鸟,致使张某家窗台及空调外挂机上落有大量鸟粪,且雨天喂食器及饮水器中的积水会浇到张某家外侧墙壁及窗台,严重影响卫生。另外,前来饮水、进食的小鸟时常发出噪音,影响张某休息。
张某认为李某的行为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影响,多次与李某协商,均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李某拆除搭建的自动喂食器、自动饮水器及喂鸟架。
李某辩称,架设自动喂食器、自动饮水器及喂鸟架为小鸟提供饮水、进食和休息的场所,目的是保护鸟类,是一种公益行为,并无不当;自动喂食器、自动饮水器及喂鸟架占用空间较小,且在高处,未对楼下住户的采光、通风造成影响;小鸟大都在白天前来进食、饮水和休息,有很强的规律性,且小鸟活动发出声音的分贝数未达到噪音的标准,不会响应人们休息;张某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拆除搭建的自动喂食器、自动饮水器及喂鸟架。
案情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首先,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次,相邻关系的处理需要在相邻关系人之间作出平衡,相邻人一方主张排除妨害的,应当以另一方的行为是否超出合理限度为判断标准。“爱鸟”行为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应予以提倡,但前提是不得妨碍他人。如果没有边界和限度,爱心行为也会给邻里带来困扰,甚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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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杲先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