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求重整 挽救企业获新生
基本案情
北京一中院于2020年1月依法受理从事食用菌制品进出口业务的五公司合并破产清算,因公司管理不善欠债5亿元,xxx实业有限公司、xx食品有限公司、xxxx食品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xxx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合并破产清算。
案情分析
评估机构对xxx实业等五公司资产评估,价值比破产清算高1亿多元,拟进行重整。因公司还有挽救价值,债务人大股东认为,有必要向法院申请破产并进行企业重整,北京一中院于2021年11月邀请几家银行、公司及个人债权代表,工信局、投资意向人、管理人一同对xxx实业等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座谈,法院全面了解企业重整的可行性前景,几方均认为公司产、供、销环节均不存在问题。最终,法院批准xxx实业等公司的规划草案,五公司已进入重整阶段,按重整计划,优先债权将在抵、质押物处置后大部分获得清偿,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将得到全额清偿。投资意向人投入**批投资款已交付企业管理人,注资后债务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指导意义
该案以市场为主导,发现资源、重整资源、突出价值功能,以重整为实质兼顾债务人公司自身优势,从恢复持续经营与创造盈利能力着手引入投资人,给企业解困。重整后的债务人企业月销售额已超1亿元。职工安置方面,除年龄等原因不适宜继续工作,因破产失业的 多名职工被妥善安置,绝大部分职工重新就业,推动当地农产品出口外销,产品销路打开,实现了地方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良好局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