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与李某发起设立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二人持股比例为99%、1%,主要从事课外辅导相关业务。2020年7月,肖某与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教育辅导协议》,约定由教育培训公司向其10岁儿子沈某某提供课外辅导服务,肖某某支付培训费用8000元。
张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张某房屋与李某房屋南北相邻,张某房屋在李某房屋的南侧。2017年,张某在其房屋北侧道坦边沿修建青石护栏。李某认为该护栏影响其通风采光,遂于2018年10月10日持铁锤将张某所建的青石护栏推到
周某去世前立好遗嘱,《遗嘱》第二条载明:“周某自愿将房屋留给周某1(周某之子)……”除周某1以外,周某还有妻子吴某和养子周某2。
新年已至,喜气洋洋迎新春,平平安安过好年是大家共同的心愿和诉求,但你可能不知道,在一些司空见惯的过年习俗中,随时可能潜藏着法律风险。跟着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一起看下面这起案例
春节前夕,孟某、刘某二人经商议,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孟某先后二次以共计人民币9.1万元的价格从湖南省采购烟花爆竹,存放于刘某的店内,并对外销售。期间,孟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刘某非法获利人民币0.8万元。
被告人康帅威伙同“千羽”(QQ名,身份不详)以发红包的方式吸引被害人实施电信诈骗,其利用他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吸引他人在群内做任务(如在抖音、快手类平台点赞,即可获得红包奖励),在获取他人信任后,又以下载诈骗软件继续领取任务可获得大额红包的方式,引诱群内的人点击链接下...
在这万象更新、阖家欢聚的美好时刻,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向每一位客户与朋友,致以最深情的新春祝福,愿新岁里,事业似春日繁花,蓬勃绽放;家庭如暖煦暖阳,温馨满溢;万事皆顺遂,福运常相伴,共赴蛇年的灿烂新程
ABC公司从智利EFG公司进口了一批西梅,EFG公司陆续向ABC公司发货10万箱,EFG公司向ABC公司出具了形式发票,载明最低保底价为10美元/箱
王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某返还李某货款340万,支付违约金20万。一审审结后,张某没有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张某在限期内没有履行支付货款和违约金的义务。王某多次与张某协商未果,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12月,张某与赵某因琐事纠纷,在争执中赵某推搡张某致使其掉下堤坝致伤,经司法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法院判决赵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赔偿张某经济损失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