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某知名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其亲戚王某投资做生意,请求刘某的公司为他提供担保。刘某知道王某不靠谱,所以一开始是拒绝的,但经不住软磨硬泡,无奈答应。 刘某担心给公司带来麻烦,于是私刻了一枚与公司真公章形状明显不同的假公章(真公章是椭圆形,假公章是圆形)。后来,...
2022年,老王因资金周转向小张借款200万元,小张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了200万元借款,同日,老王出具了借条和收条。此后,老王陆续向小张还款60万元
2019年4月,宁波某某公司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法院依法将该公司名下位于慈溪市周巷镇的一处工业房地产进行司法拍卖,后由案外人竞得。一个月后,其关联公司浙江某某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被拍卖房地产系其租赁标的,并提供了租赁合同、水电费发票、设备买卖协议等证据,要求法院...
A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股东李某、王某和赵某共同出资设立。根据公司章程,李某认缴出资200万元,王某认缴出资150万元,赵某认缴出资150万元,出资期限为公司设立后的两年内
骆某与B公司现法定代表人张某曾是夫妻关系,二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骆某将其在B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张某,张某成为公司唯一股东。然而,骆某依旧参与B公司的经营活动
2022年3月25日,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高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武某某支付劳务费85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书依法生效
2015年5月,张某以帮助某沥青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偿还债务并保护公司资产为由,与蔡某等人共同实际承包经营某沥青公司,承包期间,张某等人取得了公司生产线、设备等硬件设施的使用权,并以某沥青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混凝土生产与销售业务
王某与李某在恋爱期间关系密切,王某多次通过转账、购买贵重物品等方式向李某提供财物,累计金额达20万元
名为招商投资,实为恶意诈骗,请时刻提高警惕,多渠道、多方式考察并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切勿轻易转款,以防“馅饼”变“陷阱”。
2022年10月,张某入职A建筑公司,负责某水电工程项目,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月,张某作业时被水钻机搅伤,A公司支付了全部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