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财产时发现有多份遗嘱,以哪个为准?


  • 2023-09-22 浏览量: 1864


    何女士是家里的长女,在她五岁的时候爸妈又生了个弟弟,并且由于农村“重男轻女”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导致何女士的家庭地位一落千丈,不仅全部家务都由自己承担,同时作为姐姐还要照顾和忍让弟弟。

    由于家庭条件一般,何女士便在父亲的要求下早早的辍学外出打工补贴家庭,而自己的弟弟成绩还不错,不仅考了大学还读了研究生。但二人的发展并未因为学历而天差地别,反倒是何女士勤勤恳恳不断进步,现在收入很可观,而弟弟在研究生毕业后迟迟不找工作,考了几次事业单位均都已失败告终,游手好闲了很多年还靠父母经济扶持。

    何女士虽然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但也一直尽心尽力的对父母进行赡养。多年过去,弟弟依然对家庭不管不顾,还因迷上赌博输了很多钱,但无论他犯了什么错都能得到爸妈的溺爱和包容,这笔钱也是爸妈帮忙还上的。何女士虽然给了爸妈不少经济上的报答,却因为性别和学历的问题,在家里还是一直被冷眼对待。

    父母上了年纪重病住院,弟弟因继续沉迷赌博无暇看望和照顾,父母失望至极就立下遗嘱将财产分给了何女士,没想到立完遗嘱却在何女士的不断照料之下,病又逐渐好了起来。

    但没过多就,不成器的弟弟因为赌博输钱又找父母帮忙还债,将二人气的再次病重,弟弟为了拿到钱就在父母弥留之际尽了些照料义务,之后父母就撒手人寰。

    姐弟二人在后续继承遗产时发生了纠纷,弟弟拿出了一份新的遗嘱,遗嘱写明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姐姐得知后很是气愤,明明自己对父母尽到了最大程度的赡养与照顾义务,而弟弟什么都没做却能得到全部财产,更重要的是,对于父母的处理方式感觉到十分心寒,索性就起诉到了法院。

     

    一、多份遗嘱的效力如何

     一般情况下,多份遗嘱都有效力,但如果内容相抵触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弟弟所拿到的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关于遗产的划分和姐姐手里的完全不同,所以应当以弟弟的为准。

    关于多份遗嘱的效力问题,之前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是均有效力,如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一般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最优先。

    2021民法典出台后导致旧的继承法失效民法典直接取消了公证遗嘱最优先的规定相抵触的部分统一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产不分给姐姐合法吗

    合法。通常情况下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形式。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法律也规定了自然人可以在生前通过遗嘱的形式按照自己的意思处分自己的财产所以尽管姐姐付出了很多却没有分到财产很难让人从情感上接受但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如果在本案中没有立下遗嘱,而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划分遗产的话,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姐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弟弟明明有扶养能力但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遗产就应当按照遗嘱进行划分。

    除此之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还规定了如果继承人一起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继承人是否构成遗弃行为时标准还是很严格的,通常会结合继承人的主观故意,扶养、赡养能力,是否存在长期不照顾被继承人、不提供生活来源、在被继承人危难时未予扶养,被继承人的独立生活能力以及遗弃行为导致的后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三、姐姐明知分不到遗产可以不赡养父母吗

    不可以。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是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违背了平等原则,也贬低了女性的价值和能力,限制了社会的进步与创新,也导致男性过多而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我们谴责这种思想,但不能在谴责的同时又陷入另一种同样应该被谴责的领域里。

    “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有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文化,赡养父母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追求一个更加尊重、平等和包容的社会。

     

    回归本案,这种父母的行为与腐朽思想虽然合法,却也属实让人心寒,原生家庭带来的痛是与生俱来且难以改变的,女儿却愿意坚守自己善良的本性,或许有时候放弃遗产也是一种尽孝方式